文化是一種生活、生活是一種文化,環繞著台灣這片土地上的你和我。

當前公部門草擬的文化基本法即將送入立法議程,將成為形塑台灣未來樣貌的基本藍圖,

包含著台灣文化價值與認同的形塑、人民基本文化權利的概念和思考、國家文化政策與治理的機制和方針、文化與產業經濟扣合的樣貌等,都將影響我們的生活。

文化基本法:公民開講,希望您一同來提出、討論台灣未來的樣貌。

[轉載] 蔡英文:訂立「文化基本法」 增加軟硬體

2011-12-16 青年日報 
林毓峰
 
  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昨日指出,留住優秀人才必須要有一部「文化基本法」,完整建構文化建設、文化人才培育的基礎;對於青年人才培育,政府部門與學校都必須提出具體措施,必要時應由行政院召開專案會議討論。

  「開啟文化元年:文化界提問總統候選人」昨日下午登場,蔡英文在第一場次接受提問時,除說明文化政策;同時針對文化預算規劃,也認為要有好的主計長、財政部長守住國家財政支出的優先順序,重點在主政者要把優先順序講清楚,以免政治干擾破壞結構;也要有逐年增加的過程,讓藝文領域所需預算能充分支應,且真正重心在於「內容」,硬體建設要重新檢討。

  蔡英文指出,大型劇院或展演館要重新定位,界定所扮演的不同角色;國家不能每件事都追求大或商業效益,藝術和傳統文化價值要被尊重。

  至於文化人才外移問題,蔡英文表示,政府應審慎面對,「留住人才最重要的就是打造適合人才發展的環境,確保臺灣創作環境自由,提供藝術創作者適合的空間、對藝術創作者提供生活保障等,都是政府所應積極處理」。藝文人才將來面對的還是國際競爭,希望本土培育的藝文人才,也有國際競爭的能量,深耕在臺灣,但要鼓勵他們走出臺灣,到世界各地能有發展空間。

  蔡英文最後也提到,應重新檢視公共電視,財務必須充足,且須有一套體系,確保公視專業經營,絕不能受政治干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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